第五十六条 证券保管、清算、过户、登记机构应当接受证监会监管。(一)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。
(1992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准 用于核事故应急工作的设施、设备和通讯联络系统、辐射监测系统以及防护器材、药械等,应当处于良好状态。
民兵武器装备,不得擅自借出。(八)有其他对核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的。
第五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、证券交易场所提供下列文件。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,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、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。
地上建筑物、其他附着物抵押时,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。(七)华侨(人民币)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。